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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收賬公司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私行出賣共有房子,法院怎么處理?西安收賬公司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私行出賣共有房子,法院怎么處理? 離婚訴訟期間一方私行出售共有房產(chǎn),生意合同因無法繼續(xù)實施被法院斷定免除的,如該房款在離婚時未作為夫妻一同工業(yè)予以切開,則另一方無需就返還房款、補償丟掉承擔連帶責任。 一、劉某與陳某原系夫妻關系,2011年,陳某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于2015年1月5日作出斷定,判令劉某與陳某離婚,確定涉案房子系夫妻一同工業(yè),歸陳某一切。 二、2011年1月29日,劉某與陳露簽定房子生意合同,約好劉某將涉案房子出賣給陳露,成交價526萬元。合同簽定后陳露向劉某實踐支付購房款155萬元,涉案房子沒有過戶,由陳露寓居使用至今。 三、2015年3月,陳某以返還原物膠葛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陳露騰退涉案房子。法院斷定支撐其訴訟請求。 四、2015年6月,陳露訴至北京市向陽區(qū)法院,要求免除陳露與劉某簽定的生意合同,劉某及陳某連帶返還購房款并支付房子增值丟掉。法院一審斷定劉某返還陳露購房款155萬元并補償房子差價丟掉138.09萬元。 五、劉某不服一審斷定,上訴至北京市三中院,以房子生意生意產(chǎn)生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涉案房款歸于夫妻一同工業(yè)為由,要求陳某承擔連帶責任。 六、北京市三中院經(jīng)審理以為,根據(jù)離婚膠葛的生效斷定,法院并未對涉案房子的售房款進行切開,因此,不能確定該款項歸于夫妻一同工業(yè),陳某無需對返還房款承擔連帶責任,最終斷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裁判關鍵 離婚訴訟期間一方私行出售共有房產(chǎn),如該房款在離婚時未作為夫妻一同工業(yè)予以切開,則另一方無需就返還房款、補償丟掉承擔連帶責任。 本案中,劉某在離婚訴訟期間隱瞞房子系夫妻共有的事實將房子出賣給陳露,后法院在切開工業(yè)時將該房產(chǎn)判歸妻子陳某,導致房子生意合同實施不能最終被判免除,劉某理應返還購房款并補償陳某因此遭受的丟掉。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陳某是否應與劉某承擔連帶責任。首要,就返還悉數(shù)購房款而言,因法院在離婚斷定中僅將涉案房子判歸陳某一切,并未就該筆購房款進行切開,且劉倞也無依據(jù)證明陳某對售房一事知情,因此,不能確定該筆購房款為夫妻一同工業(yè),陳某對該部分不承擔連帶責任。其次,就補償房子差價丟掉而言,因該丟掉是違約丟掉,而陳某并非合同相對方,因此其對此部分也無需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法院最終沒有支撐陳露及劉某要求陳靜承擔連帶補償責任的訴訟請求。 西安收賬公司 實務經(jīng)驗總結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為避免未來產(chǎn)生類似敗訴,提出如下主張: 1、作為買房人來說,房子出售人有愛人時,需求特別注意房子是否歸于夫妻一同工業(yè)。在簽定合同時應當要求夫妻兩頭一同簽字,或許征得另一方的贊同并留下書面證明,以免房子生意合同因無權處置被判免除。 2、買受人主張夫妻兩頭就返還購房款承擔連帶責任的,應當證明購房款用于夫妻一同日子。房子生意產(chǎn)生在離婚訴訟期間的,應當證明該部分購房款經(jīng)過某種方式被夫妻兩頭切開,否則不能要求另一方就此部分款項承擔連帶責任。 3、房子差價丟掉歸于因一方違約形成的違約丟掉,對于此部分丟掉買受人不能要求不歸于合同相對方的夫妻一方承擔連帶補償責任。 相關法律規(guī)則 《合同法》 第九十七條 合同免除后,沒有實施的,中止實施;現(xiàn)已實施的,根據(jù)實施狀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能夠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補償丟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說(二)的補充規(guī)則》 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一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好為個人債務,或許能夠證明歸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則現(xiàn)象的在外。 本文由西安收賬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