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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收賬公司“年利二分”是年利率20%仍是2%?借單可要寫清楚,否則虧大了!西安收賬公司“年利二分”是年利率20%仍是2%?借單可要寫清楚,否則虧大了! 許多朋友寫借單的時分依照習(xí)氣會寫“一分息”、“二分息”。但“x分息”這樣寫很可能引發(fā)歧義,比方“年利二分”是指年利率20%仍是2%,這很可能會在發(fā)生糾紛時成為兩頭的重要爭議焦點。 西安收賬公司案件概況 2009年3月31日呂某向李某借了11萬元,并給李某出具了借單,約好年利2分,半年利3分。后呂某沒有還款,2020年2月5日,李某將呂某訴至法院,要求呂某償還本金及按年利率20%支付利息。 本案中兩頭爭議的焦點,主要是“借單約好的年利二分是年利率2%仍是20%”,被告呂某辯稱兩頭約好的是年利率2%。 一審法院認為,因李某向法院提交的借單中約好年利2分,應(yīng)當認定為是年利率2%,故該部分利息應(yīng)為24200元。判決被告呂某應(yīng)向原告李某償還本金11萬及利息24200元(本金110000×(年利率2%÷12個月)×132個月)。 二審法院認為,案涉告貸約好年利二分是年利率2%仍是年利率20%這一爭議焦點,依照民間假貸關(guān)易習(xí)氣,告貸人出告貸項除親朋間無息假貸外,一般是以賺取利息為意圖,假如“年利二分”為年利率2%,則遠低于一年期告貸商場報價利率,乃至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無法到達盈利意圖,顯著非出借人原意。 由中國社會科學(xué)院語言研究所編寫、商務(wù)印書館出版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對“分”的解釋包括:“分,利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核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核算”,故本案中年利二分應(yīng)認定為十分之二,即年利率20%。終究,改判被告呂某應(yīng)向李某償還告貸本金110000元及利息242000元(本金110000×(年利率20%÷12個月)×132個月)。 律師提示,借單本質(zhì)上是一份簡易的合同,合同約好的內(nèi)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簽定借單的時分也不能漫不經(jīng)心。 姓名、身份證號碼、告貸金額大小寫、告貸用途、還款時刻、利息都要清晰約好,姓名也要寫全稱,不要寫奶名或許綽號,避免構(gòu)成歧義,給自己維權(quán)帶來不必要的費事。 本文由西安收賬公司整理 |